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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会议室”到“河岸线”,人民监督员沉浸式见证柏临河治理“检察力度”!

【字号:    】        时间:2025-11-17      

 (通讯员  余航)取水管要深入水面30厘米,避开岸边漂浮物,标签要标注采样时间、点位和编号。11月4日,为客观、科学地评估治理成效,伍家岗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技术干警来到柏临河钟家畈段,就该流域水质问题开展检察建议整改常态化“回头看”工作。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次技术取证工作多了一位特殊的“参与者”——人民监督员万年青。她的任务,就是对取样、送检的全过程进行“零距离”监督。

在取样现场,检察官首先向万年青介绍了“守护柏临河”专项活动的进展情况、检察建议制发后整改情况以及本次取样的目的和规范流程。随后,在万年青监督员的全程监督下,技术人员严格按照《水质采样技术指导》标准,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监测点位。

“如何科学选取采样点?”“这个取样瓶是否已经过无菌处理?”“采样后的样品标签需要立即填写并密封。”……万年青神情专注,不时就关键环节进行询问,并仔细核对采样记录单。在她的见证下,技术人员使用专业器材,采用快筛的方式对相关区域的土壤及水质进行快速取样,并详细记录下采样时间、地点、水温等现场数据。取样结束后,所有样品被立即贴上封条,送往湖北省检察院检测部门进行化学成分分析。

“这是我第一次如此深入地参与到检察机关的技术性办案环节中。”人民监督员万年青在活动结束后感慨道,“过去,我们更多的是通过会议、走访、汇报了解案件。而今天,我亲眼看到了检察官如何追踪检察建议的落实,亲眼见证了技术取证的严谨与规范。每一个步骤都公开透明,这让我对检测结果的客观公正性深信不疑。这种‘沉浸式’的监督,让我感觉肩上的责任更重了,也让人民监督员的职责落到了实处。”

近年来,伍家岗区检察机关不断实践“河长+检察长+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协同治理机制,在“守护柏临河”系列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线索研判、现场取证、整改评估等全流程,累计监督生态环境类案件15件,更换老化管道 3000 余米,修复塌陷点位 17 处,新建分流井 12 座,推动相关部门在流域内投入治理资金3.4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