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加快推进湖北数字检察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即着力筑牢一体融合的数字平台,夯实数字底座,打造智能中枢,拓展音视频应用,做好“区块链+检察”创新应用试点;着力构建全域覆盖的数据体系,广泛拓展数据来源,持续优化数据治理,全面加强数据管理;着力打造高度智能的数字应用,拓展数字服务领域空间,创新数字监督应用研发,推进数字管理覆盖升级,推动应用系统整合优化;着力营造丰富健康的数字生态,注重系统要素互依共进,营造浓厚数字氛围,强化安全可控。
彭颂东检察长强调,科技应用是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引擎”,配合省院做好数字检察建设工作不容小觑。各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学习后,要组织部门干警认真学习《意见》,严格按照文件部署要求开展相关工作,以此为抓手,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提质增效,更好服务宜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