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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的你,“吾家”未检来守护

【字号:    】        时间:2023-02-06      

   
  (通讯员 冯发微 刘金玲)2023年1月16日,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跨越一千多公里,来到了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未成年人被害人小霞家里,送来小霞的户籍和学籍迁移公函,接过公函小霞紧锁的眉头舒展开了。检察官们在和小霞交谈时,发现小霞开朗了许多,并对未来充满了信心,检察官们牵挂的心总算放下。

2022年6月的一天,戴某不顾年仅13岁的小霞阻止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小霞报警后,戴某被抓获归案,伍家岗检察院“吾家”未检工作室提前介入该案。

未检检察官了解到,小霞来自一个单亲家庭,和母亲、弟弟共同租住于宜昌某杂居小区。小霞母亲在14岁辍学后只身一人到宜昌务工,两段不幸的婚姻先后生下了小霞和她的弟弟,全家的经济来源全靠小霞母亲做手工、送外卖获取,一家人在宜昌生活的十分困难。案发前,她乐观开朗,喜爱运动。案发后,她不仅身体上承受了巨大的痛苦,心理上也产生了阴影。为了帮助小霞,该院委托宜昌市儿童医院心理医生对小霞开展心理疏导,同时指导公安机关对小霞进行鉴定,小霞被确诊为“创伤后应激障碍”。小霞妈妈越来越担心小霞的心理阴霾会阻碍其今后的成长,也责怪自己没能好好保护小霞,整日以泪洗面。

针对小霞当前的状况,该院一方面加快案件办理进度,另一方面加强救助工作,通过未检检察官协调,社区干部及时解决了小霞一家的日常生活困难问题,当地妇联也派员对小霞进行了心理干预和疏导。同时,第一时间将小霞的案件线索移送给第三检察部申请司法救助。

小霞被确诊为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创伤后应激障碍”病情有了明显好转,人也开朗了很多。为了维护小霞的合法权益,“吾家”未检工作室积极联系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为小霞安排了法律援助律师。2022年10月12日,小霞及其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判令戴某赔偿小霞精神损害抚慰金。同时,小霞及其法定代理人也向伍家岗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受案后,该院认为戴某对未成年人小霞实施性侵,使得小霞遭受了身体和心理的双重侵害,为体现对未成年人优先、特殊保护的原则,决定支持起诉,并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最终经过法院调解,戴某赔偿给小霞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5000元。法院判决被告人戴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小霞一家三口的户籍分别在重庆、武汉两地,租住在宜昌既没有家人可以投靠,也没有亲戚可以帮衬。加上小霞受到伤害后,社会上的传言对她容易造成二次伤害,因此不论是从生活还是学习的角度考虑,都应该给小霞创造一个新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未检检察官经过再三考虑,最终在征求小霞一家意愿后,决定协助其一家将户籍和小霞学籍迁移回小霞母亲的娘家--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

但因为小霞母亲生育小霞时未成年,且未去正规医疗机构生育,导致小霞母亲无法提供小霞的出生医学证明和足以证实双方系母女关系的有效法律文件。该院积极联系广东、重庆、武汉等地检察院协调当地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第一时间解决了迁户材料问题和小霞的学籍问题。2023年1月16日,小霞一家的户口迁回了惠城区,小霞也在当地完成了学籍迁移。

与此同时,该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就小霞一家的生活情况向区政法委做了专题报告,为小霞申请到司法救助金3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