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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首创:全市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保护中心

【字号:    】        时间:2022-04-07      

 
   (通讯员  梅强)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推进“一站式”办案机制,3月15日上午,宜昌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负责人李滨、宜昌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苏华容带领宜昌市公安局伍家岗区分局及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到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就在该院建设宜昌市首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站式”取证保护中心开展协调推进工作。
    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张春华代表被选址单位表示全力支持相关建设,并强调,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社会各界都有责任,作为公立医疗机构,更有义务去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对此医院领导非常重视,安排人员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落实。
    李滨表示感谢妇幼保健院对此次选址工作的支持,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未检职能,希望通过公安、检察、医院三家的共同努力将保护中心打造成宜昌市标杆,在全省树立宜昌品牌,同时希望在今后的建设、运行过程中互通有无、及时协商,致力于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司法、医疗保护,减少二次伤害。
    苏华荣围绕建成后的取证保护中心内设场所、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工作分工等问题进行了详细沟通。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若表示检察院“吾家”未检办案组作为攻坚“先头兵”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多次到相关单位协商会谈,为此次在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创建宜昌市首家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保护中心积极奔走,将继续做好相关工作,推进“一站式”取证保护中心早日落成。
    会后,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了该院体检中心等特色科室,了解了医院整体运营、专科建设等情况,并就保护中心区域选定、功能科室建设、办案设施配备进行了现场交流,初步就相关事宜达成了一致。
    伍家岗区检察院将积极参与保护中心的相关建设,同时在办案中不断探索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长效机制,当好未成年人的“护花使者”,全面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