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伍家岗区“吾家”未检工作室办案组检察官来到宜昌市环城北路社区,对一名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落实帮教措施。
梁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系未成年人。其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针对梁某某的涉案情况,检察机关发现其在案件中地位和作用较轻,犯罪情节轻微,且充分认罪悔罪。该院审查决定,依法对梁某某作附条件不起诉,确定考察期为六个月,由检察机关与附条件不起诉人梁某某、监护人及社区签订三方监督考察协议。考察期间,检察官为其量身定制精准帮教方案,督促其接受心理辅导,并每月向社区提供公益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