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讨薪路:要不到的工资
2020年6月至11月,唐师傅与16名工友在受某建筑公司委派,前往伍家岗区月星国际城项目工地分别从事油漆工、木工等工作,但一直未获得劳动报酬。此后,唐师傅多次前往人社局等部门反映情况,追索劳动报酬,因种种原因始终未得到有效处理。截至2021年12月,建设公司拖欠唐师傅等17名农民工工资共计9万多元。
主动监督:一定要查清账簿
2022年1月,我们在走访人社局中发现唐师傅被欠薪一案,苦于文化水平不高、法律知识缺乏的唐师傅找到了希望,请求检察机关为其维权提供法律帮助。
受理该案后,我们立即前往施工单位、建筑工地、人社局了解情况。我初步判断,办理该案的关键是要通过对证据的审查,判断项目方与施工方是否存在纠纷、建筑公司的施工程度是否算清工作量,如果增加了,那部分的价款是多少。
为查明事实,我第一时间调阅了该案全部15本卷宗。经初步审查,我发现其中大量资料都是难以读懂的工程图纸、工程联络单、工程决算表等满页专业术语的证据材料。对证据的审查成为摆在我面前的第一道难题。
我们并没有气馁,根据了解的情况,农民工劳动报酬未支付的主要原因在于项目承包方对农民工工资金额存在异议,农民工工资已经支付到建设公司财务账户、
但项目的两个承包方对实际工作量、应支付农民工工资存在异议。经我们在向17名农民工核实实际工作量的基础上,组织三方逐页逐项核对100余张单据,确定了所有农民工工作量工资金额,遂向某建设公司、项目承包方、农民工代表释法说理。在我们的不断说服下,各方当事人都有和解意愿。
探索和解:促成劳资双方双赢
经走访人社局、司法局等相关单位沟通协调,询问某建设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承包方、听取部分农民工代表意见,查明某建设公司拖欠17名农民工工资共计96582元。
2022年2月,我们组织建设公司、项目承包方、农民工达成了和解协议约定七日内支付所有农民工工资,终于在2022年2月29日前某建设公司向17名农民工支付工资96582元。
针对因建设工程款未清算致使农民工工资支付存在障碍的情形,组织建设公司、项目承包商、农民工三方进行对账,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避免了支持起诉,既帮助唐师傅和工友们取得了劳动报酬,又减少了劳资双方的诉累,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