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作为国家生态示范区、中国十大秀美之城,素有“宜人之城,昌盛之地”的美誉。宜昌市伍家岗区检察院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助力流域治理”专项工作要求,结合辖区流域实际与区位优势,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流域综合治理大局,在服务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中展现伍家担当、贡献伍家力量。今年以来,区检察院办理“助力流域综合治理,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专项案件63件,其中刑事检察21件、民事行政检察25件、公益诉讼检察17件。
【守护一河清水 绘制生态画卷】
柏临河是宜昌市境内长江北岸一级支流,全长57.3公里,流域面积480.1平方公里。曾经,这里污染严重。伍家岗区院针对行政机关在涉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中的问题,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守护柏临河检察官办公室”,以花艳排洪沟污水处理不达标的线索为突破口,通过检察履职,督导相关行政部门认真履职,柏临河水质得到明显提升,摘掉了“全市34个国省考唯一不达优良水体断面”的帽子。今年8月,办案检察官再次来到伍家岗区柏临河猫子咀断面附近,看到了这样一幅山水画卷:流水潺潺,水中藻荇清晰可见,两岸绿柳如茵,白鹭悠闲捕食、嬉戏。
【“亮剑”非法捕捞 严守生态红线】
电鱼对鱼类资源的破坏具有毁灭性,造成鱼类资源的衰竭甚至灭绝,从而严重威胁到人类生态环境的平衡。2024年4月19日至4月27日,刘某某采用电鱼的方式在禁捕水域伍家岗区三峡大道柏临河桥下河道内进行非法捕捞活动,捕获渔获物3.45千克,其行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致使长江流域生态资源受到损害,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办案过程中,区检察院通过现场勘查、查阅书证、听取供述辩解等方式查实涉案线索,认定指控事实,该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刘某某提起公诉。
对在禁捕水域以禁用渔具渔法捕捞的行为,伍家岗区检察院坚决守牢生态和安全底线,依法履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职责,以“诉”的方式打击违法犯罪,助力流域综合治理,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禁渔禁捕“不打烊” 织密生态“法治网”】
虽然垂钓是一项怡情、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但是时间、地点选择不当,很有可能会触犯法律。2024年6月16日,伍家岗区检察院在宜昌运河公园长江汇入口,发现数人违法垂钓情况,遂对该案进行立办调查。通过调取书证、实地走访等方式查明基本案情,后召集公安、渔政等部门开展公开听证,对在长江宜昌中华鲟自然保护区水环境影响情况、潜在危害风险、整改措施等进行研讨,形成联合整治的基本思路。8月9日,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其针对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整改。区检察院过推动多部门联合整治,推动水生态环境治理。同时,通过联合法院、相关主管单位联合执法、加强普法宣传,为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高效服务和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