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伍家岗区检察院党组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治部负责统筹推进各项整改措施。院党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市相关文件,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全面认领问题,深刻剖析检查,切实提高整改的政治自觉。
二是细化措施,压实主体责任。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将整改方案中的措施内容进行细化分解,每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并梳理出院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各业务部门需要完成的具体任务、完成时间、销号标准等工作要求。
三是强化督导,全面推进整改。坚持全面统筹、分类推进、标本兼治整改思路,通过召开集中谈话提醒会、部门反思会、开展纪律作风大讨论、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形成抓整改落实的浓厚氛围。在集中整改过程中3次召开党组会听取整改进度,加强督办指导,确保立行立改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推进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二、集中整改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二是从2024年10月起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学习主题,每次两名学员进行交流研讨。三是组织全体干警参加市院检察“求索大讲堂”、省检察院“名家大讲堂”等学习活动,提升学习效果。
2.针对“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质性化解涉法涉诉重复信访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联合街乡、村委会等单位共同对某信访事项开展调解工作。二是根据调解情况,向有关单位制发工作函,依法建议对该案作信访终结。三是研究制定《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全院干警开展突发事件处置演练。
3.针对“刑事检察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对具体案件承办人谈话提醒,刑事检察部对照巡察具体问题召开部门反思会,全面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二是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十个一”青年干警素能提升专项活动,全方位提升青年干警刑事检察办案素能。三是制定工作指引,完善刑事监督机制,强化刑事案件质量管理,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和流程监控,加强内部监督问责,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四是依法监督相关机关对未收监的罪犯收监执行,并建立刑事收案对案件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审查机制。
4.针对“民事检察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对具体案件承办人谈话提醒。二是对伍家岗区法院相关案件跟进监督,确保相关案件得到公正处理。三是建立民事监督案件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利用部门会议、“微晨会”等碎片化时间,集中研究学习民事检察文件精神、先进地区办案思路和方法、指导案例、典型案例,提升民事检察办案水平和案件质量。四是通过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开展案件延伸审查等方式拓展民事监督案源,增加民事监督案件体量。
5.针对“行政检察力度较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多次“微晨会”活动,学习行政检察监督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业务能力。二是和区政府、区法院签订《宜昌市伍家岗区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方案(试行)》,建立行政争议案件实质性化解长效机制。三是通过调整部门人员分工,配齐一名检察官、一名检察官助理和一名书记员的行政检察办案组。
6.针对“公益诉讼职能履行不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部门反思会,对公益诉讼办案短板进行梳理排查,制定改进措施。二是运用大数据模型获取监督线索,通过监督线索立办公益诉讼案件4件。三是充分发挥“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作用,拓宽线索来源。四是每月定期组织学习,形成制度机制,提升办案能力。
7.针对“综合履职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向异地检察机关发工作联系函,跨区域共同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履职漏洞,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二是成立“吾家未检工作室”,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专业、便捷的检察服务,对近三年未检刑事案件开展“回头看”。三是组织“红领巾法律监督员”“益心为公”沙龙活动,收集与未成年人息息相关的民事行政违法线索,办理相关领域案件,促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面均衡发展。通过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发现未成年人监督线索11条,已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4份。
8.针对“办案促进社会治理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刑事检察部检察官对照巡察反馈的案件问题,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结合具体案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针对具体案件,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书,促进社会治理。三是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刑事检察部组织开展“以党的创新理论说办案、讲工作”学习活动,促进检察人员摒弃“就案办案”陈旧思维,树立“办案+治理”的新理念。
9.针对“数字赋能法律监督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法律监督模型的运用力度,在2024年全国模型运用竞赛中位列前100名。二是加强数字检察工作督办推进,建立健全数字检察工作机制。三是继续推广毒品模型、公益服务考核平台等,扩大数字检察工作品牌影响力。
10.针对“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院党组及党组成员就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进行自我批评。二是修订了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年度任务清单,党组会专题研究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清廉机关建设等事项。三是全院开展纪律作风建设大讨论,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各部门围绕纪律作风、工作态度等展开交流,深刻反思不足。加强对上下班、在岗纪律检查,督促干警严守各项制度规定。
11.针对“制度制定和执行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办案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安装“智能车辆钥匙管理系统”。二是修订《经费使用审批办法》。三是对车辆定点维修机构产生的维修费用及时结算。
12.针对“伍家岗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落实日常监督责任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纪检组于2024年11月、12月两次列席党组会,建立派出纪检监察组每年与院党组会商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三是加强与本院检务督察部门工作联系,定期分析研判涉干警违纪违法信访举报线索。
13.针对“食堂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参加省院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三是每年年底将食堂结余资金转至单位实拨资金账户,收回统筹使用。四是建立食堂结余资金常态化监管制度。
14.针对“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谈话提醒。二是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湖北省检察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三是修订完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15.针对“领导班子建设谋划推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及党组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进行检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党组书记、检察长向市检察院、区委汇报拟配班子计划,争取支持。三是选任5名优秀青年干警担任中层副职,对任职的青年干警加强管理,跟踪培养。
16.针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针对问题进行检讨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三是召开党组会,对2024年人大报告进行集体讨论。四是建立党组发文审核制度。五是组织党组成员及政工负责人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的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
17.针对“入额院领导发挥办案‘头雁’作用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给予相关人员谈话提醒。二是制定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负面清单管理方案,对今年院领导办理案件进行清单化管理。三是建立院领导办理“负面清单”案件提示制度,案管部门制发提示清单到个人,明确入额院领导办案责任。
18.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学习“五纳入三报告”制度。二是组织干警进行宣传业务培训,严格落实“三审”制,规范发稿审批流程。三是修订并完善新媒体平台管理制度,严格审查公司资质,杜绝将新媒体外包给无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公司。
19.针对“党组对干部培养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及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检讨剖析,结合干部培养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人才培养规划,制定《加强青年干警培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为11名检察官助理建立成长档案,16名书记员建立履职档案,研究制定《伍家岗区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轮岗交流工作方案》,明确轮岗条件、程序、监督等内容。三是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集中开展青年干警“十个一”素能提升活动,提升干警各项能力。四是建立常态化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和党组定期研究制度,将队伍培养作为党组年度重点事项,每年初专题研究部署。
20.针对“党建与业务融合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对分管党建工作的院领导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在民主生活会上,党组班子围绕党建与业务融合不够问题进行剖析检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建立本院常态化开展“以党的创新理论说办案、讲工作”机制,机关第一、第二党支部排定全年“说讲”活动时间表和责任人,在支部主题党日中结合具体案件展开研讨,明确办案思路,促进党建与业务融合。
21.针对“组织生活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体党组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并长期坚持。二是各支部进行自查,严格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在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上严肃开展相互批评和民主评议等工作。三是开展支部规范化建设,党组、党总支加强对支部工作的指导与监督,规范开展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并提出评定意见。
22.针对“党员教育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强化在职党员和退休党员管理,将在本院工作的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至本院。三是举一反三,对其他在职干部职工进行摸排,确认其是否具有党员身份,教育引导非党员年轻干警积极申请入党。四是落实党员教育管理责任制,明确党总支和支部责任人,加强对党员日常管理工作,强化监督问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以整改落实促认识提高。持续传导压力,形成常态化抓实整改措施的认识,将巡察整改作为提升检察工作水平的重要契机,以落实巡察整改任务促进思想转变。
二是以整改提升促规范高效。深刻剖析,反思在工作标准、工作流程、工作效果上的差距不足,举一反三,不断提高检察干警办案办事的规范化水平。
三是以建章立制促成果巩固。推进常态化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个别尚未完全整改完成的问题,分阶段明确目标,紧盯不放、久久为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30日。联系方式:电话0717-6370990(工作日8:30-17:30);通讯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城东大道88号,邮政编码:443000;电子邮箱:48898117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