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穿上“红马甲”,守护“生态绿”

【字号:    】        时间:2023-08-15      

  
  (通讯员:冯发微)“这位师傅,麻烦把你的鱼钩给我看一下,不能用禁渔工具哦”。8月10日下午,面对正准备抛竿的垂钓者,穿着红马甲的李某一边耐心劝说、一边帮着收起渔具。这还得从伍家岗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说起。

2023年4月25日13时许,李某在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岗大桥下江边使用武斗竿锚竿钩锚鱼时被现场抓获,同时查获李某捕捞的渔获物共3尾银锢,总重量约0.5千克。经宜昌市渔政监察支队认定,李某锚鱼的区域属禁渔区,锚鱼的时间为禁渔期,使用的渔具为禁用的渔具渔法。

经审查,检察官认为李某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且自愿认罪认罚,拟对李某作不起诉决定。但做不起诉容易,要让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人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理念才是重中之重。为贯彻落实省、市两级检察院部署的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试点工作,推动改革任务落实落地,伍家岗区检察院联合宜昌市渔政监察支队共同签订《伍家岗区涉非法捕捞轻微刑事案件实行“长江生态保护志愿服务考察机制”实施办法》,安排诸如李某这类符合条件的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人参加长江河岸巡河协管、禁捕宣传等社会志愿服务,通过现身说法劝导他人规范捕捞行为,增加群众参与长江生态保护的自觉性。

“检察院现在的执法活动越来越多样化、人性化,志愿服务不仅能起到教育警示作用,更能让我们广大市民朋友了解到更多禁渔知识”一位驻足围观的市民笑着说到。

打击非法捕捞的最终目的不仅在于惩戒犯罪,更在于预防犯罪。通过“长江生态保护志愿服务”活动,汇聚多方力量共同维护长江生态环境,从源头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营造共护长江的良好环境。今年以来,伍家岗区检察院开展非法捕捞、危险驾驶等类型“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21件23人,共计699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