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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家未检】首份教育指导令,让家庭教育不缺位

【字号:    】        时间:2022-05-25      

      
   (通讯员  梅强)“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孩子犯了错,家长负有直接责任,现在向你们发出教育指导令,希望你们依法履行监护职责,落实家庭教育主体责任……”

5月25日,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吾家”末检工作室检察官一行4人来到当阳市,首次向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旨在教育、引导教育指导人积极履行责任,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爱、监管和教育,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家庭氛围。
    2022年4月,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盗窃案件,通过与学校老师、小芳(化名)及其监护人沟通,了解到小芳的成长环境、学习状况,承办检察官李小俊认为,小芳的父母长期在外务工,与小芳沟通较少,存在监管缺位、关爱缺乏、教育不力等问题,导致小芳误入歧途。承办检察官决定向小芳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对其开展了亲职教育,指出了监护人在日常的监护中存在的问题,引导监护人加强家庭教育知识学习,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据了解,该份“家庭教育指导令”是《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区检察院首次就家庭教育缺失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法律文书。同时,这也是该院关爱特异学生救助困境少年之“彩虹行动”的一次具体举措。
     今后,区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探索研究未成年人保护新模式,持续深入开展保护未成年的专项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积极构建“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的家庭教育服务体系,促进家庭教育不断发展,发挥好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中的规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