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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4-03-29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116日在宜昌市伍家岗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上

 

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彭颂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市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承“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牢固树立“争当先进、争创品牌”工作理念,团结带领全院干警攻坚克难锐意进取争第一、走在前,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一年来14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11个案例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助力流域综合治理、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等系列工作经验在全国、全省推广

、依法能动履职,以更实担当服务发展大局

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自觉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确保检察履职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

夯实平安伍家新高地。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扛牢维护平安稳定职责使命,依法批捕220人、起诉553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严厉打击涉政、邪教等犯罪。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打掉辖区内一恶势力集团犯罪团伙,追诉一黑社会性质组织遗漏犯罪。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23人,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179依法严打电诈类犯罪71人,协同相关部门追赃挽损数百万元尽最大努力减少群众损失。

营造安商惠企好环境。以法治“硬举措”优化营商环境“软实力”。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67件,切实降低司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助力市场主体强信心、稳预期。联动区法院共同谋划涉企执行案件专项行动,针对涉市场主体民事执行活动开展专项监督8件,为企业挽回损失200万元。深入推进企业合规改革督促3家涉案企业整改,使企业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着力解决12家企业负责人社区矫正期间外出请假难、信用降级等实际困难,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提供便利。搭建检察机关常态化联系服务企业平台,设立“园区检察官”,派驻检察官常驻三峡物流园开展法治服务,协调解决影响企业运营的“办证难”、安全生产环境等问题8项,推动3家企业完成进规进限。

唱响流域治理主旋律认真履行“河湖长+检察长”职责,积极开展“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检察工作。聚焦柏临河流域治理,设立“守护柏临河”检察官办公室。对跨区域行政履职困难问题,立案7件,并撰写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题调研报告,推动夷陵、高新、伍家岗等地联动履职整改,凝聚区域生态保护合力

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运用共同缔造理念构建轻罪治理模式。针对危险驾驶、非法捕捞等多发轻罪案件,联合交警、渔政等部门建立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机制[1]做好轻微犯罪不起诉的“后半篇文章”,促使51名犯罪嫌疑人真心悔过。针对毒品犯罪线上交易、隐匿姓名、链条复杂等新特点,研发大数据模型,为涉毒人员进行“数字画像”,协同公安机关深挖彻查毒品流通网络。模型已发现全市涉毒线索170余条,并在全省推广运用。聚焦流域安全、公民信息安全、美容医疗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6个领域开展类案分析,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5以检察履责“我管”促职能部门依法“都管”

二、践行司法为民,以更深情怀增进民生福祉

始终坚持为人民司法,全力做实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工作

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守好群众“钱袋子”,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局等部门,开展“卷款跑路”专项监督,从严从快打击预售卡领域诈骗犯罪。针对旭光路长期无路灯、边坡无防护等问题,组织多方磋商,争取专项资金,督促行政机关整改,让旭光路从此告别“黑灯瞎火”和边坡隐患。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2]要求,依法对邹某某等30余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提起公诉。坚持为弱势群体撑腰,主动帮助农民工讨薪、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支持起诉5件。精准开展司法救助13件,发放救助金36万元,让法的温情惠及最需要的群众。

依法维护涉诉人合法权益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面对群众信访,坚持信要回复、事要解决,对117件群众信访案件全部做到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答复办理进展或结果,息诉罢访率98%。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实行检察长接访、带案下访,通过前移办案风险研判[3]端口,开展公开听证,努力将矛盾化解在首访阶段、检察环节,涉检信访量和重复信访量实现“双降”。省、市、区三级检察机关协同化解季某某刑事申诉案,通过大检察官接访、自行补充侦查、开展司法救助、刑事抗诉等多项举措,推动案件再审,在共情共鸣中解“法结”更解“心结”,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推荐。

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持续擦亮“吾家”未检品牌,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从严惩治性侵、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4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起诉未成年被告人3人,附条件不起诉9人。联合区教育局、公安分局、民政局、司法局、卫健局六部门,制定《落实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4]的实施细则》扎紧未成年人保护篱笆。深化法治校园建设,实现全区24所中小学法治宣讲全覆盖,发挥法治教育塑造师德师风的功能。联合市区两级检察机关、团委、教育部门,聘任全市首批红领巾法律监督员28人,让法治的种子在未成年人心中萌芽。逐案落实家庭教育评估制度发出《督促监护令》20份,让缺位的监护回归。用爱护航,联合湖北重庆广东三省四地一体解决户籍、上学、救助等难题,让被害未成年人重新起跑。

三、强化法律监督,以更优质效维护公平正义

牢牢把握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竭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让检察监督的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向优发力推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全面履行依法追诉犯罪职责会同公安机关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实质化运行机制,实现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全覆盖。监督立案9,纠正漏捕、漏诉19人,纠正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90件。参与和主导县、市、区看守所交叉检察3次,对辖区社矫局5个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发出监外执行和财产刑执行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纠正脱管漏管9人。不断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在基层反腐斗争中充分发挥检察作用,精心准备彭某贪污案观摩庭辖区街乡、社区代表100余人旁听

民事检察向准求效。坚持在精准监督上下功夫,监督纠错与维护裁判权威并重,办理民事监督案件39件,再审检察建议和抗诉采纳率达100%。推动诉讼诚信建设,监督纠正5起冒用他人名义、伪造虚假合同的虚假诉讼,让打“假官司”者付出真代价,维护司法公信力。充分发挥民事检察定纷止争作用,化解一起历时五年的“一房二卖”案件纠纷,相关案例被拍摄为全省首部民事检察微电影《安家》,获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湖北日报等多家单位推介,并在全区巡回播放。

行政检察向实突破。坚持“穿透式监督”理念,既监督行政诉讼又促进依法行政,办理行政审判监督、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等案件20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9件,促进案结事了政和。聚焦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针对涉案人员驾驶资格未及时吊销问题,制发检察建议5件,推动市交管和道路运输部门建章立制,弥补执法漏洞。联合住建部门对全区77家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整治。扎实推进行刑双向衔接[5]工作,对不起诉案件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13件,用“罚当其错”体现公平正义。

公益诉讼向精拓展。聚焦维护国家利益、落实地方立法、回应民生关切,立办公益诉讼案件33件。积极回应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问题,通过磋商、诉前检察建议等形式,推动道路安全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等8个领域的公益损害问题解决。办理全市首例象牙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依法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强白马山炮楼、共同烈士陵园等一批重点文物资源保护,助力传承红色信仰,弘扬革命英烈精神。建立“治理+修复”办案模式,在打击非法采矿、危害濒危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的同时,追偿生态修复生态赔偿金187万元。办理的李某8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作为“长江三峡流域司法治理十大典型案例”首案发布。

四、淬炼检察铁军,以更高标准夯实发展根基

一体推进政治建设、素能建设、作风建设,锻造过硬本领,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检察人员鲜明履职特征

坚定不移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扎实开展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多层次开展政治轮训、专题研讨、宣讲辅导,进一步增强检察干警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定力。坚持政治建设业务提升齐抓共管,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开展“学员即教员”、青年干警案例研讨等活动15次。打造支部战斗堡垒,与交、律、医院等单位共建党建联盟,实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强基固本培育专业队伍“三个善于”[6]为导向深化教育培训,发挥同堂培训、业务竞赛、岗位练兵等平台作用,切实提升检察干警司法办案以及释法说理能力。开展“微学习”“微竞赛”“微阅读”为一体的“微光成炬”素能提升活动,组织干警集中学习300余次,参学人员2000余人次。注重“压担子”“喂案子”,促进青年干警在办理大案要案、疑难复杂案件中快速成长2名干警在全市荣获业务标兵称号6名干警入选省、市检察院人才库,3名青年干警提拔担任领导职务培养干警数字思维率先在全省成立王忠数字检察工作室[7],开发远程提讯、数据分析研判平台、认罪认罚社会公益服务考察平台等15项数字产品,有力提升干警信息化办案能力

驰而不息强化从严治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清廉机关建设,通过廉政专题辅导、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坚持“放权”和“管权”并重、管案和管人结合,发出流程监控通知570件,评查案件748推动依法规范履职。常态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检察人员主动填报64件,让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无处遁形。

一年来,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专题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诉讼监督、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主动走访代表委员24人次,汇报工作12期,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案件公开听证和工作座谈等活动50人次。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务活动59人次,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在省级以上媒体发稿206篇,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伍检有声”宣传品牌在省、市检察机关推介。依法接受履职制约监督,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及时安排阅卷129人次,大力推行互联网阅卷、异地阅卷,为律师执业提供便利积极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制作服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小红书”,邀请律师深度参与认罪认罚、信访化解等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促进公正司法的重要作用。

各位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始终与党和人民事业同步、与时代发展同向、与全面依法治国同行,服务大局更加有、为民司法更加有情、主责主业更加有为、自身建设更加有力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协同配合、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代表鞭策和全体检察人员团结奋斗的结果。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向你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有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与伍家岗区快速跃升的位势能级以及人民群众的新需求相比,检察履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与伍家岗区推进“一线五化”基层治理模式新要求相比,参与治理的精准性、实效性仍需提升。三是与检察工作现代化要求相比,法律监督力度需要加强,执法司法监督制约体系还需完善。以上短板,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加以改进。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中心任务,聚焦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不断深化“争当先进、争创品牌”工作理念,持续在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上下功夫,坚决扛起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以实绩实效为伍家岗区加快建设世界级宜昌城市新中心提供法治力量。

一是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管好守住检察机关意识形态主阵地。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法律监督问题,常态化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让法律监督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坚定落实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新要求,充分履行好检察职责,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答卷。

二是以更高标准服务发展大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犯罪。减轻企业诉讼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伍家岗区建设创新创业活力中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持之以恒做好检察为民实事,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助力长江生态环境修复,高标准护航柏临河生态廊道打造,守牢生态文明底线。

三是以更高质量履行检察监督。坚持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继续完善“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进一步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规范运行,提升民事检察专业素能,实现有效监督,完善行政检察一体履职机制,不断增强法律监督的实力和合力,突出公益诉讼检察精准性规范性,更好发挥治理效能。

四是以更高要求锻造过硬队伍。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守牢廉洁司法底线。进一步在主题教育中淬炼严实作风,让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成为检察履职鲜明特点。深化队伍专业化建设,更有针对性地“选育管用”检察人才。继续探索基层检察院差异化发展路径,打造基层检察院建设品牌。数字赋能跑出加速度,以数字检察服务智慧城市建设。

各位代表,历史的画卷,总在砥砺前行中铺展;精彩的华章,总在接续奋斗中书写。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上级检察院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勇于担当、善作善成、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在伍家岗区建设世界级宜昌城市新中心中奋力谱写检察新篇章!

 

 

 

相关用语说明

 

1】“拟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机制: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试点工作,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推动诉源治理、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一项新举措。其主要对象为自愿认罪认罚,具有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的意愿和能力,拟依法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前,要求犯罪嫌疑人到居住地、犯罪地所在村(社区)或者其他公益服务单位开展一定期限的服务,并根据其公益服务期间表现,依法作出是否不起诉的决定。

2四个最严2015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坚持产管并重,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

3办案风险研判:办案风险研判机制是指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应当遵循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要求,逐案分析研判案件背景、原因和相关主体特殊因素,研判案件办理方式和处理结果对个人、家庭、企业、社会的影响和可能的风险,从而更好地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适用法律政策,审慎稳妥作出检察决定,努力实现最佳办案效果。

4】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5】行刑双向衔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包括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正向衔接和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反向衔接。反向衔接工作由行政检察部门牵头负责,对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由刑事检察部门提出是否需要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的意见,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审查。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后,认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移送行政主管机关处理。

6】三个善于:为不断提升队伍素能,最高检新一届党组明确提出,要着力培养、提高检察人员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善于从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监督案件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统筹法理情的有机统一,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办案。

7】数字检察:数字检察是数字中国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手段和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的重要依托。数字检察建设坚持“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方针,紧紧围绕检察业务需求,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价值,强化技术支撑能力,强化应用牵引,用数字赋能法律监督职责履行,切实提升检察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