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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2-04-19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119日在宜昌市伍家岗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彭颂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五年工作回顾

区人大八届一次会议以来,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担当作为、忠诚履职五年来,我们牢记使命,克难奋进,推动伍家检察争先进位、高质高速发展,打下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转型突破的坚实基础,树立了“吾家”未检、护江检察等亮眼品牌,加速构建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诠释了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法治理念,展现了“检察蓝”守护“山河美”的坚强决心

一、始终坚持打击和预防犯罪,在深化平安伍家建设中发挥检察力量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弘扬伟大抗疫精神,以高质量的检察办案守卫人民安宁

强力打击刑事犯罪。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678件909人,提起公诉1410件1925人。其中,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95件117人,对“黄赌毒”坚持“零容忍”,批捕起诉468件601人,切实维护公共安全。为消除社会安全隐患,首次依职权对不负刑事责任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向法院提起强制医疗申请,推动强制医疗制度落实见效。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为期三年的专项斗争取得积极成效,对涉黑涉恶案件批捕19件40人,起诉10件66人移送“伞网”线索11件,追缴“黑财”2000余万元。依法办理全市首例“套路贷”案件,对胡正虎等10人涉黑犯罪集团提起公诉。针对民间借贷行业和房屋征收领域存在的问题,有关单位发出加强社会治理的检察建议,确保“行业清源”。

依法疫确保防控。从严从快办理被告人田甜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依法疫者撑腰,筑牢抗疫法治防线结合党员干部“双报到”,深入一线防控5000人次做到防疫不松懈、办案不停

打造未成年人“防护墙”。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起诉2224人。细致落实亲情会见、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犯罪记录封存未成年人保护制度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发起关爱特异学生活动、建设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和观护基地。“法治进校园”覆盖全区22所中小学,通过开学第一课、法治云课堂、检察长一封信等活动,“吾家”未检讲师团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

深入源头治理犯罪。主动融入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向党委政府提供多发犯罪的成因和预防分析报告。针对“套路贷”、“伪基站”的源头治理长江偷排油污、酒店治安管理漏洞等问题,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3份促使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主动实践“谁执法谁普法”,深入机关、企业、街道、社区法治宣讲210次。

二、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护航经济发展中彰显检察担当

坚持中心工作在哪里,检察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全方位升级检察“方案”。

紧扣营商环境强化检察服务持续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在伍家岗工业园区设立全省首个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检察服务站打造厂门口的检察院依法监督立案全市首例洗钱案件,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串通投标等破坏金融和市场秩序犯罪19件23人。对侵害企业知识产权等犯罪监督立案4件落实刑事政策,对涉营商案件依法决定不捕不诉、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适用缓刑,助力复工复产。通过百名干部进百企活动,帮助解决企业实际困难23件。依法促纠正民事诉讼中损害市场主体权益的违法行为2起案件分别入选省、市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紧扣长江生态强化检察保护。成立长江首个“护江检察官办公室”,打造“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品牌。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环境污染等案件提起公诉74156人,立办破坏长江生态的公益诉讼案20件,督促被告投放成鱼4900余千克、鱼苗208万尾,追偿生态修复费用334万元。李双九等8人非法捕捞案入选“全省长江流域十大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在区财政建立生态环境赔偿资金专,生态补偿与刑事制裁衔接机制不断完善

紧扣反腐败斗争强化职务犯罪检察。不断坚定反腐败的政治站位和检察担当。全力查办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在成人教育、环卫、公路等系统立案侦查10件10人。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顺利完成“两反”转隶工作全市率先成立职务犯罪检察办案组,建立健全与监察委员会的衔接配合机制,所有案件全部提前介入,提出调查建议。依法对谭卫国田明来、刘昌贵、江永等23名职务犯罪被告人提起公诉

紧扣民生民利强化为民司法紧盯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积极开展打击“套路贷”、保健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专项工作,研判形势、统一标准,及时起诉22件88人办理了蒋稳军、鲁志勇等人特大电信诈骗案、陈某某等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系列重大案件。结合案例积极发布防电诈宣传信息提升群众防骗意识。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毒馒头食盐、假酒案提起公诉9件13人通过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全区网络餐饮服务行业专项整治守护“脚底下”的安全,督促行政机关消除违法占道、废旧回收高铁沿线违章建筑产生的安全隐患联手法院化解执行“僵案”,千里跨省从江苏为困难户追回执行款。立足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做到了对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答复100%。开展重复访治理、积案清理,确保重大敏感时期的稳定局面。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向生活确有困难的9名当事人发放救助金35万元。

三、始终坚持突出重点、深耕主业,在助推依法治理展现检察作为

全面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协调充分发展,为法治建设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

刑事检察监督更加全面。积极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推进审查逮捕诉讼化转型。更加注重诉讼全过程监督,更加注重听取犯罪嫌疑人和律师意见五年来,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7件、撤案17件,纠正漏捕46人、漏诉47人。提起刑事抗诉22件,监督纠正刑事诉讼活动不当情形46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不批捕88件186人,不起诉98件110人。对辖区内1990年以来“假、减、暂”案件开展专项清理,彻底监督纠正“纸面服刑”。与行政执法单位会签《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等文件,畅通监督机制经验市检察院推广

民事检察监督更加精准。以裁判结果监督为重点,纠正审判活动、执行活动、审判人员违纪违法,依法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42件,建议再审6件,建议纠正程序违法16件,均获审判机关采纳会同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建立协作机制,通过参与化解、支持起诉,助力农民工讨回欠薪400余万元

    行政检察监督更具实质性。2016年以来330件行政裁判和执行案件开展监督调查,有针对地发送检察建议并督促整改。

破解诉讼程序空转,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穿透式监督,行政争议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在办理春华医院行政争议案件中,推动生态环境部进一步明确争议条款,彻底化解争议的同时,明确了执法标准,推动行政机关规范执法

    公益诉讼监督更具实效性。协调行政职能部门接受检察公益监督,依法全面履职,在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国有财产、国有土地出让领域共同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018年以来,立公益诉讼案件56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件督促追缴国有资产800余万元、修复被非法占用土地150余亩、补植复绿2500余株,向销售有害减肥食品的经营者提出惩罚性赔偿170万元。

四、始终坚持稳步前进、勇于创新,在推动全面改革中激发检察活力

改革不断深入、多点突破为检察工作的提档升级增添了新的引擎。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责任担当更强完成员额制改革内设机构改革,落实“司法办案终身负责制”82%的案件员额检察官独立决定配套强化办案流程监控和业务研判构建“案件评查+专项检查”、“执法档案+绩效考核”、“错案追究+动态管理”的日常监督正向激励和追责问效机制,既激发了能动性、又把权力装进了“笼子”。

深化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办案质效更高。立足审判所需,全面实行捕诉一体,推进案件办理繁简分流,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减少退查延期。加强审前主导,提高指控质量和诉讼效率,提前介入358件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引导侦查,110件刑事案件开展自行补充侦查检察长常态化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发表检察意见。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适用被告人706名,适用率90%,量刑建议采纳率90.5 %,一审服判率97.74%办案质量和效率全市一流。

深化智慧检务建设,转型升级底气更足。智慧检务建设由“跟跑”变“领跑”,连续承担全省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2.0运行、省律师互联网阅卷系统试点为全省检察机关提供了可复制、可操作的伍家经验积极推进办案区信息化改造建成检察听证远程提审工作场所,12309检察服务场所,启用智能机器人佳佳服务群众智慧检务检察工作插上了提速“翅膀”

五、始终坚持政治建检、从严治检、素质兴检,在锤炼过硬队伍中书写检察答卷

我们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从严从实加强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毫不动摇强化思想引领,锻造过硬的政治本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决贯彻委决策部署统筹政治建设与各项检察工作,进一步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监督办案。广泛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构建“融党建”机制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主题活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毫不松懈强化正风肃纪,锻造过硬的司法作风。连续开展“规范年”、“作风年”活动,紧盯区委、市检察院党组巡查整改反馈情况全面彻底整改严肃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整治顽瘴痼疾梳理个人风险点155条,部门风险点41条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月填报制度。全面履行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检务督察,常态化开展“三重一大”和执法办案的监督检查,注重“八小时外”“两提醒”制度、家风建设和朋友圈监督,管出自觉、抓出习惯。

毫不放松强化能力塑造,锻造过硬的办案水平。造专家型检察官为目标,开展“素能提升”“检察质量提升”活动,加强检察官办案组建设打造“智库”,借力“外脑”先后成立未成年人检察、生态环境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等多个专业化办案组实战演练提升素能组织干警基层学习开办员额检察官“每月一课”、青年干警学习沙龙”,三峡大学共建研修基地形成干警争当“检察工匠”的氛围。区检察院多起优质案件和全省、全国典型案件,先后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业务培训会、全省“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长江生态环境刑事司法保护”研讨会交流发言队伍专业性、权威性进一步增强。

    六、始终坚持主动接受监督、打造阳光检务,在依法行权中塑造检察公信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深化检务公开,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坚持向区人大报告工作制度,及时专题报告司法体制改革、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打击电信诈骗等工作情况,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保护长江生态等专项调研。坚持向政协通报工作情况,诚恳听取意见建议。全面贯彻每年“两会”精神,围绕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和提案,逐一抓好落实,逐条反馈结果。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案件评查、公开审查、执法检查、出席重要会议、视察特色工作、观摩庭审等活动共200人次。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对职务犯罪案件拟撤案、不起诉等11种情形进行监督。

持续拓展检务公开渠道。健全案件信息公开、档案借阅电子系统、官方网络客户端、新闻发言人四大公开渠道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786重要案件信息591法律文书1511份。检察网络新媒体发布稿件1523篇,推送微信1438,微博44164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倾情守护长江之‘腰’”微直播中,全国实时直播区检察院“护江”检察官的办案活动增加“检察开放日”频率拓展开放方式,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亲密接触”检察工作。邀请各界代表作为“听证员”参与检察公开听证50余次,努力实现“看得见”的公正。

过去五年,是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抢抓机遇顺势而为的五年,也是转型崛起突破的五年。区检察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被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评为全省法治文化机关示范点,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科技强检示范院。受到集体表彰15次,记集体二等功2次,获评省级优秀办案团队1个,个人三等功1040名干警先后获得高质量发展先进个人宜昌生态环境保护奖多项表彰。

各位代表,五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面向未来,面对新挑战,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性还不够高,司法办案质效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相比还有差距;法律监督的深度和广度亟待补强,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问题依然存在;队伍专业化水平不够高,办理高科技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能力有待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大力破解。

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两个大局交织、两个一百年目标交汇“两个五年规划”交接的重要历史节点,区第九次党代会擘画了今后五年发展的宏伟蓝图,全区即将迎来战略机遇期、优势释放期、跨越赶超期,检察工作也将担当新使命。今后五年,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以服务大局、检察为民为主线,以提升检察工作品质为主题,以“抓落实、求极致、提素能”为着力点,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伍家岗区打造宜昌现代都市中心、魅力主城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新形势下检察工作定位导航。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在人大监督下依法履职,坚持在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中强化检察监督,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弘扬宪法精神,保证宪法统一实施。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法律监督,着力打造公信检察、为民检察、规范检察、阳光检察。

二是坚持以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为新阶段实现高质量发展助力护航。紧紧围绕伍家岗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统筹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主动防范化解影响高质量发展的各类风险。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健全检察办案保护创新创业容错机制,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和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并重。持续加大惩治预防新型非法集资犯罪力度,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服务疫情防控。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严惩、高压态势主动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努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伍家、法治伍家建设

三是坚持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在新期待中展现检察为民新作为。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持续抓实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领域公益诉讼,深入开展“断卡”等专项行动,强化对电信网络犯罪产业链的全线打击。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协作和社会支持体系。继续实行领导干部接访包案常态化。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

四是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在新起点上激发检察监督新动能。健全刑事诉讼监督机制,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坚持少捕慎诉慎押,降低审前羁押率,探索涉企犯罪附条件不起诉及企业合规改革。加强对违法调解、虚假诉讼、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用好行政诉讼监督、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手段探索对一般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拓展公益诉讼办案范围,切实发挥公益诉讼的制度优势

五是坚持以政治建检为根本,在新要求下推动检察队伍焕发面貌筑牢政治忠诚,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四史”宣传教育,传承好伟大建党精神,把党的绝对领导、党的初心使命作为检察办案的政治标准。优化管理体系,健全考评、惩戒机制,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构建以岗位风险为重点、以司法规范为核心、有效管用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坚持严的主基调,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坚决整治顽瘴痼疾、清除害群之马,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检察铁军。

未来五年,我们将继续秉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各位代表!新阶段确立新目标,新征程当有新作为。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紧紧依靠区委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全面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更实的检察担当、更优的检察履职,为伍家岗建设宜昌现代都市中心、魅力主城作新的更大的贡献!

 

 

 

 

 

 

 

注释

 

1.“四大检察”: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刑事检察,即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活动、审判活动、执行活动进行监督。民事检察,对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或民事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的,以及民事审判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或民事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可以由检察院进行监督。行政检察,对人民法院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确有错误,行政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审判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或行政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的,检察院可以进行监督。公益诉讼检察,指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英烈权益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检察院可以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履职,还可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2.“十大业务”:指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金融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3.“案-件比”:“案”是指发生的具体案件,“件”是指案进入司法程序后,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案-件比”将“案”的数量取为1时,“案”与“件”所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案-件比”中“件”数越低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少、办案时间越短。

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5.“三个规定”: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检察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过问案件情况;检察机关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有不当接触交往。

6.“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国家教育部发出了历史上首份检察建议,简称“一号检察建议”。其核心内容为: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

7.“两反”:反渎职侵权部门、反贪污贿赂和职务犯罪预防部门。

8.“假、减、暂”:监狱服刑犯人实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统称。

9.“春华医院”行政争议案:2018年6月22日,伍家岗区环保局以宜昌市春华医院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春华医院处以罚款20万元。春华医院投资人赵春华不服上述行政处罚,先后至伍家岗区政府复议、区法院诉讼申请解决争议未果,遂向区检察院申请监督。区检察院要求宜昌市生态环境局释明涉案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并建议其迅速向上级环保部门请示。2020年9月24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有关条款使用问题的复函》,表明春华医院登记的20张床位不需要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存在违法行为。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收到《复函》后,主动撤销了宜伍环法[2018]5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区检察院随即向区法院发送检察建议,督促其撤销了准予执行春华医院行政处罚的裁定。赵春华表示不再信访,该案行政争议圆满化解。该案系区检察院首次运用行政诉讼监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在2021年1月,国家生态环境部修正生效的《分类管理名录》第108项中,对关于医疗机构“登记表”类“20张床位以下的”规定增加了“(不含20张床位的)”的标注说明,彻底消除了理解上的歧义。

10.强制医疗案: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邹某在公共场合无故殴打、刺伤行人并对公安执法人员使用暴力。2019年5月,区人民检察院根据邹某的精神状态、社会危害性等因素,结合精神病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医疗申请,最终由区人民法院作出强制医疗决定这是全市首例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强制医疗制度的案件。

11.蒋稳军、鲁志勇等人电信诈骗案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被告人蒋稳军、鲁志勇等人注册成立武汉永德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采取冒充医院医生问诊、开药、虚构治疗效果等方式将男性保健食品,通过微信等网络渠道发布大量治疗男性性功能障碍、前列腺炎的广告,诈骗被害人18915人次,诈骗金额达3615.89万元。

12.陈某某等人特大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2020年以来,陈某某等人将自己的银行卡用于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为其提供资金结算,帮“东吴柏R”等APP代付资金共计2.49亿元。该案社会影响大、涉及面广,犯罪金额特别巨大,受害群众达5万余名,遍及全国多个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