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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涉营商主体不起诉案件

【字号:    】        时间:2022-04-27      

 
   (通讯员  余航)为加强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履行检察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监督。近日,伍家岗区检察院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了一起危险驾驶案的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及法律文书公开宣告送达。
    被不起诉人徐某系市场主体人员,其案件犯罪情节轻微,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听证会上,承办人介绍了案件情况,并将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进行了阐述。被不起诉人现场对自己的行为认罪悔罪、认罚。人民监督员在听取了案件情况并审阅相关材料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该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意见。
    此后,人民监督员还参与了此案的法律文书公开宣告送达。在宣告送达现场,承办检察官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不起诉理由说明书》,并阐述了作出不起诉处理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在监督活动结束后,人民监督员表示: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态度审慎,认真落实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充分考虑到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为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积极作为。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今后,该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深化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和《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确保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贯彻落实“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努力实现司法办案高质效服务经济发展,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